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辦公場所;
3.有2名以上具有內河一類、二類船舶高級船員任職資歷的專職管理人員和2名以上專職業(yè)務人員;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的規(guī)定,建立船員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人員和資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處理制度和服務業(yè)務報告制度等內河船舶船員服務管理制度。
從事乙級海船船員服務業(yè)務的機構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辦公場所;
3.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類、乙類和丙類(或無限航區(qū)、沿海航區(qū))一等高級船員任職資歷的專職管理人員和2名以上專職業(yè)務人員;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的規(guī)定,建立船員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人員和資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處理制度和服務業(yè)務報告制度等海船船員服務管理制度。
從事甲級海船船員服務業(yè)務的機構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
2.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固定辦公場所;
3.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類(或無限航區(qū))一等高級船員任職資歷的專職管理人員和5名以上專職業(yè)務人員;
4.從事乙級海船船員服務業(yè)務3年以上,并且最近3年來為國內沿海船舶提供配員500人以上;
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的規(guī)定,建立船員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人員和資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處理制度和服務業(yè)務報告制度等海船船員服務管理制度。
從事海員外派的機構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
2.有與外派規(guī)模相適應的固定辦公場所;
3.有至少2名具有國際航行海船管理級船員任職資歷的專職管理人員和至少3名具有兩年以上海員外派相關從業(yè)經歷的管理人員;
4.具有進行外派海員任職前培訓和崗位技能訓練及處理海員外派相關法律事務的能力;
5.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建立船員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人員和資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處理制度和服務業(yè)務報告制度等海員外派管理制度;
6.具有自有外派海員100人以上;
7.注冊資本不低于600萬元人民幣,且為實繳貨幣資本。本規(guī)定實施后,對外勞務合作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8.具有足額交納100萬元人民幣海員外派備用金的能力;
9.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和重大違法記錄。
(文章摘自海事海事信息微信公眾號)